各部门:
为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结合学院开展“岗位作贡献、合格见行动、共建新三一” 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学院员工认真履行爱岗之责,进一步增强员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激发和调动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树立弘扬正气,团结向上、履职奉献的精神,学院党委决定开展“学身边榜样,树先进典型”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 目标
根据“学身边榜样,树先进典型”主题活动要求,在学院范围内推选出在本职岗位上充分体现出“爱岗敬业、甘于奉献、素质过硬、师生满意、善于创新、成绩突出”的“ 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优秀员工,作为树得起、立得住、有影响的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鼓舞先进、激励中间、鞭策后进,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评选原则
(一)突出育人原则。教职工在圆满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在育人方面要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
(二)全体教职员工参与评选,向基层和一线教职工倾斜原则。
(三)公正、公平、公开原则。评选面向全体教职工,经广泛推荐、严格评审、学院研究并公示。
三、评选名额与范围
(一)教书育人先进人物 2 名,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人物3-4 名。
(二)“教书育人先进人物”评选范围为学院聘任在教师岗位的人员(聘任在教师岗位的中层领导干部、辅导员系列岗位人员参加“管理育人先进人物”的评选);“管理育人先进人物”评选范围为学院聘任在管理岗位的人员;“服务育人先进人物”评选范围为学院聘任在后勤岗位的人员。
四 、 评选条件
(一)教书育人先进人物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强烈的教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有高尚的职业道德风范和人格魅力,做学生的人生导航者、学业解惑者和生活帮扶者;
2.教学质量高。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教学效果好,教师岗位职责评价成绩优良;
3.教科研水平高。在课题项目、教学改革、论文、专利、软著、实验室建设、双创竞赛等项目中有突出成绩的。
(二)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人物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好。自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观念,热爱本职工作,恪守职业道德,不断创新服务手段,尊师爱生,无私奉献,主动听取师生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工作业绩突出。勤奋工作,服务大局,求真务实,开拓进取,积极投身学校改革与发展,主人翁意识强,模范完成岗位职责,工作效率高,成绩显著;
3.管理、服务育人水平高。认真学习研究本职业务和技能,积极为教学创造有利条件,营造育人的和谐氛围,热情服务师生,在管理和服务工作中树立良好形象,赢得广大师生赞誉。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推荐申报“三育人”先进人物:
1.近一年出现教学(管理)差错 2 次以上的;
2.近一年出现教学(管理)事故 1 次以上的;
3.违反师德师风十条红线的;
五 、 评选程序
(一)宣传动员:组织收看《时代楷模-张富清》视频,由党委书记吕志明宣贯先进个人评选条件,宣讲评选工作的意义,使推荐评选过程成为选树典型、弘扬正气、学赶先进的过程,营造“团结向上、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
(二)单位推荐:各部门组织教职工和相关学生进行民主推荐,经部门领导班子研究确定后上报学校,每个部门推荐 1-2 人;
(三)学院评选: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根据评选条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六 、奖励办法
学校对评选出的“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并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总结会上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
七 、 报送 时间
请各部门于 11 月 18 日前,将《三一工学院教书育人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审批表》或《三一工学院管理、服务育人先进人物评选推荐审批表》报党委办公室(办公楼 306 室),电子版发送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