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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籍管理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
      

  为规范学院学籍管理工作,保障学生受教育的权利,根据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和《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试运行)》等文件精神,学院将组织对学籍管理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部门自查:2月27日至3月12日。各相关部门对照有关文件精神和检查标准(附后)自查并准备好检查材料。

  (2)学院检查评估:3月13日至15日,学院教育质量中心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二、检查内容及形式

  主要检查学生入学和注册等学籍管理、学生成绩管理、学生奖惩、学生档案等管理的情况。

  涉及到相关内容管理职责的部门均为检查对象,学院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听取部门对自查情况的汇报(或提供自查报告)、现场查阅相关材料。

 

  三、检查组织与实施

  (1)检查组织

  部门自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进行自查。

  学院检查:由质量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学籍管理实施情况检查评价表开展检查。

  (2)检查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部门自查,按要求和分类准备好接受检查的材料。在自查中要对照上级和学校的文件,对自身的管理情况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找出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研究整改。

  学院检查主要按照《学籍管理工作检查评价表》中相关项目进行评价,发布检查评价报告,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改进。

 

  教育质量中心

  2019年2月26日

关于学籍管理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