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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批假情况评估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优化学生管理制度,规范学院学生请假审批流程手续,不断提高学生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学院将组织对学生请假制度及批假流程的情况进行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1)部门自查:4月16日至4月17日。学工部领导、全体辅导教师、后勤部保卫科对照学院有关文件精神和检查标准(附后)自查并准备好检查材料。

  (2)学院检查评估:4月18日,学院教育质量评估中心组织人员到相关部门进行检查。

 

  二、 检查内容及形式

  主要检查学生请假制度相关文件、请假流程手续、请假记录批示、请假比例、学生出入校门登记等管理的情况。

  涉及到相关内容管理职责的部门均为检查对象,学院检查的主要形式是听取部门对自查情况的汇报(或提供自查报告)、现场查阅相关材料。

 

  三、 检查组织与实施

  (1)检查组织

  部门自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对本部门进行自查。

  学院检查:由质量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照学生批假情况评价表开展检查。

  (2)检查要求

  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组织部门自查,按要求和分类准备好接受检查的材料。在自查中要对照学院文件,对自身的管理情况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找出仍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研究整改。

  学院检查主要按照《学生批假情况评价表》中相关项目进行评价,发布检查评价报告,并指出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相关部门限期改进。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19年4月16日

关于学生批假情况评估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