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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24号 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0-04-21 08:53:32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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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院教学工作安排,决定启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修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订专业范围
我院2020年招生的所有专业(见附件1:2020年招生专业一览表)和2020级定向班人才培养方案。
二、总体要求
各教学单位根据《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见附件2)要求,组织制订本单位各专业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方便编辑及统计工作,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附件3)采用EXCEL表格,提交材料时需一并提交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及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并填写《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见附件4),要求签字盖章。总体要求如下:
1.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途径。各教学单位要认真学习上级相关文件和习近平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人才培养的中心环节,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匠精神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要高度重视三全育人,促进学生德技并修、全面发展,保障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要求落到实处。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是人才培养工作的总体设计和实施方案,是组织教学内容、安排教学活动的基本依据。各二级学院要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小组,院长为方案制订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对方案制订工作的统筹领导,增强方案制订工作的严肃性,研究方案的操作可行性,研判在方案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强方案论证及审批环节。
3.各教学单位要参照教育部2019年6月发布的《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2019年湖南省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评分细则》和我校《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认真研究、仔细分析、系统设计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用学校规定的模板格式要求编制,并严格按模板格式要求认真排版。各专业名称和代码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见附件7)规范,课程名称必须使用全称,规范明确。跨专业的同一门课程各专业使用统一的课程名称,要求参与方案编制的人员做好沟通。
5.请各教学单位认真总结往届专业教学标准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并在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加以调整和改进,尽量避免学生毕业前调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6.鉴于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自2013年以来已经连续7批集中取消434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网页:http://www.gov.cn/xinwen/2017-02/21/content_5169530.htm),各专业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需适时调整资格证书类毕业要求。
7.对通识教育中心开设的课程,要避免在方案执行中因过度集中或安排的不合理造成教学上的冲突或教学资源紧张。
8.充分发挥专业教研室的作用,吸收教育、行业、企业等校外专家和一线教师、学生参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广泛听取各界人士的意见,召开专门会议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
9.注意学分、学时计算的准确性,表格要填写完整。
三、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进程表
2020年5月15日前完成调研工作,提交调研报告(附件6);6月10日前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初稿,报送2019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电子稿(word格式)、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excel格式)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至教务处。经学校集中审核定稿后再报送电子稿(word及合并pdf格式),注:最终版pdf需将《教学进程总体安排》合并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固定位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需提交纸质签字盖章表。
表1 2020年人才培养方案制(修)订工作进程表
阶段
工作内容
形成文件
第一阶段:
调研阶段(4月23日至5月15日)
□各二级学院成立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二级院部组织各专业教学团队做好行业企业调研、 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 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形成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通识教育中心安排通识课程开设研讨及通识课的课程内容与标准制定。
□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
第二阶段:
起草阶段
(5月15日至5月30日)
□二级院部结合实际落实专业教学标准,准确定位专业人才培养目标与培养规格, 合理构建课程体系、 安排教学进程, 明确教学内容、 教学方法、 教学资源、 教学条件保障等要求。
□各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三阶段:
征求征求意见与论证阶段
(5月30日至6月10日)
□各二级学院组织召开毕业生、教师、专业带头人、社会用人单位等不同层面的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初稿。
□根据论证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和调整,将论证修改后的人才培养方案报教务处。
□专家论证意见
□修订好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第四阶段:
检查和评价阶段
(6月10日至7月5日)
□教务部组织学术委员会根据《三一工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检查评分细则》(附件2)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检查和评价,评价分“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二级院部根据专家意见完成人才培养方案修订。
□人才培养方案评审会议纪要和评价公示文件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终稿
第五阶段:
整改阶段(7月5日至8月10日)
□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进行整改并提交学术委员会进行复评,直至达到合格。
□整改后人才培养方案
□复评结果公示文件
第六阶段:
归档阶段
(8月10日至8月20日)
□教务部将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汇编成册,并挂网公示。
□人才培养方案汇编
第七阶段:
录入阶段
(8月20日至8月30日)
□各专业将人才培养方案录入教务管理系统
□教务部联合质量中心进行抽查
□人才培养方案录入系统检查报告
请各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稿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办公楼207)。
注:修改或强调部分已经以红色加粗字体标出,请各专业务必重视。
联系人:薛凌云:15918314636,0731-85251007
教务部
2020年4月21日
附件:
1.2020年招生专业一览表
2. 2020年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性意见
3.教学进程总体安排表
4.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
5.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2016、2017有增补)
6.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调研工作要求
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8.国家职业分类大典
9.353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10.《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2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
11. 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
附件8: 353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征求意见稿 教职成司函〔2018〕147号 20181022).rar
附件9: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15年版)).pdf
附件10:《高等职业学校物流管理专业实训教学条件建设标准》等21项职业教育教学标准.zip
附件11: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pdf
附件1-7(1).zip
2020级三年制大专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意见(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