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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字〔2021〕58号 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 日期:2021-12-24 11:35:58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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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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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质量,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9〕2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如下:
(1)2022年1月4日前,各专业完成毕业指导老师分配;
(2)2022年1月14日,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完成毕业设计选题,提交毕业设计选题计划表(附件3);
(3)2022年3月10日,提交毕业设计任务书(附件10),毕业设计成果(附件11)初稿,教务处进行抽查;
(4)2022年4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二稿,教务部进行心抽查;
(5)2022年5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设计答辩稿及答辩ppt;
(6)2022年5月1日—2022年5月25日,分批组织毕业设计答辩;
(7)2022年5月25日—6月1日,提交毕业设计终稿及答辩记录表、成绩汇总表;
(8)2022年6月1日—7月1日组织校内两轮毕业设计自查。
(9)2022年7月5日完成所有毕业设计过程材料归档工作。
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毕业设计工作时间节点推进工作,确保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100%通过省厅抽查。
教务部
2021年12月23日
附件:
1.XX专业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2.XX专业毕业设计标准(模板)
3.毕业设计选题计划表(模板)
4.毕业设计答辩工作安排表(模板)
5.毕业设计成绩汇总表(共享文档填写)
6.毕业设计工作总结(模板)
7.毕业设计指导记录表(模板)
8.毕业设计成果质量评分表(模板)
9.毕业设计答辩评分表(模板)
10.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任务书(模板)
11.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设计成果(模板)
12.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业技能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9] 22号)
教字〔2021〕58号 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安排的通知 附件1-12.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