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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 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体)局,各高职高专院校:

  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的通

  知》(教职成厅函〔2019〕12 号)转发给你们,并根据教育部

  职成司和我厅关于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安排,就做好 2019 年

  湖南省职业院校现代学徒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国家和省级试点年检与验收

  (一)年检与验收对象

  1、年检对象:第三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 2018 年省级

  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以下简称“年检单位”)。

  2、验收对象:第二批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和暂缓通过的

  第一批试点单位(以下简称“验收单位”)。

  (二)年检与验收程序

  1、单位自检。年检单位须对照备案的任务书和实施方案

  开展自检,总结试点经验并撰写自检报告。验收单位须分别对

  照备案的任务书、年检意见表和专家验收意见,撰写总结报告。2、省级检查。7 月下旬-8 月上旬,我厅组织专家对年检

  单位和验收单位开展现场检查,分别形成省级年检结论和验收

  结论,其中 2018 年省级试点单位不进行现场检查。

  (三)案例报送

  每个年检单位与验收单位均须从人才培养、招生招工、师

  资队伍、管理创新等方面报送 2 个典型案例。案例内容应思路

  清晰、图文并茂、数据详实,具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字数

  控制在 1500 字以内。

  二、2019 年省级项目申报

  根据教育部职成司统一部署,要求各地全面推广现代学徒

  制工作。2019 年,我厅将在此前国家和省级试点的基础上,

  再遴选一批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包括地方政府牵头、省内区域性行业组织牵头、

  职业院校牵头和企业牵头四种类型。

  1、地方政府牵头开展试点。地方政府的申报材料由所在

  市州教育(体)局统一报送。每个市州限报 1 项。

  2、行业牵头开展试点。省内区域性行业组织的申报材料

  直接报送至我厅,每个行业组织限报 1 项。市州区域内行业组

  织的申报材料由所在市州教育(体)局统一报送,每个市州限

  报 1 项。

  3、职业院校牵头开展试点。中职学校的申报材料由所在

  -2-市州教育(体)局统一报送,每个市州限报 2 项。高职高专院

  校的申报材料直接报送至我厅,每所高校限报 1 项。各校要统

  筹考虑本校、合作企业的项目申报,不得就同类专业进行重复

  申报。

  4、企业牵头开展试点。企业的申报材料由主要合作的高

  职学院或中职学校所在市州教育(体)局负责报送。每个企业

  限报 1 项。

  5、已立项或验收的国家和省级现代学徒制试点牵头单位

  不参与本次申报,经国家或省级验收通过的试点项目均认定为

  省级现代学徒制项目。

  (二)工作任务

  1、各申报单位要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教职成厅函〔2019〕

  12 号通知要求,认真明确本地本单位现代学徒项目的目标任

  务和工作举措,应重点落实校企“双主体”育人、招生招工一

  体化、标准体系建设、双导师团队建设、教学资源建设、培养

  模式改革、管理机制建设等重点任务。

  2、各申报单位须填写《2019 年湖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工

  作任务书》(见附件 1,以下简称《任务书》)、《2019 年湖南省

  现代学徒制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和《2019

  年湖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 2,以下简称

  《汇总表》),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含学生、学校和企业三方

  协议)。

  -3-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学校要认真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

  案》部署,加大政策保障和投入力度,完善政府、行业、企业、

  职业学校等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

  并将实施情况作为本地本校质量年度报告的重要内容。

  (二)已立项现代学徒制试点的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大工作

  统筹力度,对照任务书和实施方案,认真梳理试点任务完成情

  况,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年检或验收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试点

  任务。通过验收的单位,要持续推进现代学徒制工作。

  (三)各地各学校要切实加强现代学徒制工作的体制机

  制、运行模式、保障措施等方面的总结提炼,为全面推进现代

  学徒制提供经验与借鉴。要加强现代学徒制工作的经验宣传与

  推广,及时发布试点成果,充分发挥示范作用。

  四、其他事项

  (一)我厅委托湖南省现代学徒制工作专家指导委员会

  (以下简称“专委会”)具体负责年检和验收相关工作,具体未

  尽事宜可由“专委会”另行通知。

  (二)各批次国家试点单位要积极配合专家年检(验收)

  工作,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并对资料真实性负责。年检、验

  收、案例总结和项目申报的各类材料要求请见《相关材料及报

  送要求》(附件 3)。

  -4-(三)专家现场考察期间的差旅费、专家费由我厅统一承

  担,试点单位负责当地餐宿的具体衔接安排。专家接待严格执

  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我省有关规定。

  六、联系方式

  (一)高职高专院校材料报送

  联系地址:省教育厅职成处 909 办公室

  联 系 人:周翊斌,肖 帅,彭文科

  联系电话:0731-847148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二)市州材料报送

  联系地址:省教育厅职成处 910 办公室

  联 系 人:陈胜波,周韶峰

  联系电话:0731-84723764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9 年湖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工作任务书

  2.2019 年湖南省现代学徒制项目申报汇总表

  3.相关材料及报送要求

  4.典型案例汇总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19 年 7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