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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校团委监察部职能的公示

      

  1.全面落实监督责任,履行团内监督专责,维护团的章程和其他团内法规,检查团委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学校团委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负责对团的组织和干部履行职责进行监督。

  3.负责受理学生对学生组织的检举、监督。

  4.负责审查处理学生干部的违纪事件,对于学生干部不服于学校规章制度给予一定处分决定的建议。

  5.接受有关上级部门、组织和学生对团员、校团委、校团委学生会、校文明服务队、社团联合会以及院团委、院团委学生会、院文明服务队的建议及投诉,对反映的投诉情况进行及时的调查,调查结果根据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6.加强意识形态建设,对于思想不端正、意志不坚定的干部进行正确的疏导及指正,对于诋毁学生干部及学生的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及问责。

校团委监察部举报通道

(举报范围:团员、各组织学生干部及成员、各班级干部)

 

 

团委宣传部

 
 

来源:共青团湖南三一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排版:肖花

审核:申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