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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函〔2020〕41号关于做好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补充通知
- 日期:2020-06-30 18:07:41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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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突出专业特色,完善人才培养方案,切实加强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市场适应性、岗位针对性和职业发展性,现就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做如下补充通知:
1.各学院须进一步完善专业建设委员会组织机构,应包含行业企业专家(不少于总人数的1/3)、教科研人员、一线教师和学生(毕业生)代表,共同做好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工作。各专业需在7月2日前提交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1)至教务处。
2.要切实做好人才培养方案制订调研工作。各专业建设委员会要做好行业企业调研、毕业生跟踪调研和在校生学情调研,分析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企业人才需求,明确本专业面向的职业岗位(群)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各专业须在7月5日前提交专业人才培养调研报告(附件2)至教务处。
3.各专业须根据《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价和质量评价细则》(附件3),在7月10日前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起草工作,并提交初稿(附件4)至教务处。
4.各专业建设委员会须在7月13日前完成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提交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附件5)至教务处。
5.各专业教学团队须在7月20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完成对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并提交至教务处。
教务部
2020年6月30日
附件1: XX专业建设委员会成员名单 .xlsx
附件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研制调研模板.docx
附件3:2020年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价和质量评价细则.docx
附件5:XX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论证意见表.doc
附件6:高职技能考核标准及题库参考模板(2020).docx
附件7:湖南省高职高专院校专业技能抽査考核标准和题库开发原则和流程.docx
附件8:2020级三年制大专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性意见.docx
附件4:2020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7_17日模板).docx